我校创办于1926年10月,1996年被确认为江苏省重点高级中学,1997年8月成为泰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2001年4月,学校被评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03年11月转评为江苏省首批“四星级”高中,2004年1月学校党总支升格为党委,2005年1月经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江苏省口岸中学”,2005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承办内地新疆高中班,2007年12月学校升格为副处级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76亩,校舍建筑面积60914. m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7.7m2;学校现有绿化面积34711.1m2,绿化率达37.24%,生均绿化面积15.8m2;建有主、辅教学楼4幢,设标准教室68个,每个教室都配有空调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现有高中教学班45个,在籍学生2201人,其中内地新疆高中班9个,学生359人(含有13个少数民族);拥有图书馆、科技楼、多媒体电教室、演播厅、校园网、球类活动中心、校内学生宿舍楼2幢、400米标准田径场、可容1500人就餐的学生餐厅和日常开放的学生浴室等设施,能满足教育、教学及生活的需要。
  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攀升,业绩突出,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江苏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等90多项省、市级以上表彰。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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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爱好者协会
发布时间: 2017/3/3 9:38:00 被阅览数: 17707 次 来源:江苏省口岸中学
 

江苏省口岸中学天文爱好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团全称为“江苏省口岸中学天文爱好者协会”。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科学类社团

第三条   本社团宗旨是“同一个世界,同一片天空”。传播天文知识,普及天文科学,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强他们的地理实际观测能力,激发学生对大自然的热爱,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机构设置

1、顾问:周文健、桂芳、张慧娟

2、指导老师:张振兴、张国存、陈永霞、王晶、沈诗慧

3、社长:1名,竞选产生。

4、副社长:2名,竞选产生。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江苏省口岸中学在校学生;

2、热爱天文;

3、承认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3、会员享有对社团工作建议,批评的权利。

4、按章程规定的程序,讨论和决定社团事务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

2、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3、参与社团活动,完成社团任务,宣传社团的宗旨,维护社团的声誉;

4、主动向本社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社团纪律

1、不得无故缺席例会或活动,活动须在签到簿上签到。三次或以上没有签到或没有前来参加活动的,将视为自动退社,社团不再允许其参加社团活动。

2、每次例会或活动,负责人必须到场,如有两次无故不到场,将取消其负责人身份,无需大会批准;若继续无故不到场,将按(一)中办法处理。

3、如遇实地观测及考察活动,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第四章   活 动

第九条  常规活动

1、“谈天说地”学习时间;

2、观看天文影片、天文科普片;

3、望远镜技术培训、观看太阳黑子、太阳系行星、星云等。

第十条  特殊活动

1、重要天象观测。

3、野外观测。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条例江苏省口岸中学地理教研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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