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口岸中学天文爱好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团全称为“江苏省口岸中学天文爱好者协会”。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科学类社团
第三条 本社团宗旨是“同一个世界,同一片天空”。传播天文知识,普及天文科学,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强他们的地理实际观测能力,激发学生对大自然的热爱,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机构设置
1、顾问:周文健、桂芳、张慧娟
2、指导老师:张振兴、张国存、陈永霞、王晶、沈诗慧
3、社长:1名,竞选产生。
4、副社长:2名,竞选产生。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江苏省口岸中学在校学生;
2、热爱天文;
3、承认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3、会员享有对社团工作建议,批评的权利。
4、按章程规定的程序,讨论和决定社团事务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
2、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3、参与社团活动,完成社团任务,宣传社团的宗旨,维护社团的声誉;
4、主动向本社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社团纪律
1、不得无故缺席例会或活动,活动须在签到簿上签到。三次或以上没有签到或没有前来参加活动的,将视为自动退社,社团不再允许其参加社团活动。
2、每次例会或活动,负责人必须到场,如有两次无故不到场,将取消其负责人身份,无需大会批准;若继续无故不到场,将按(一)中办法处理。
3、如遇实地观测及考察活动,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第四章 活 动
第九条 常规活动
1、“谈天说地”学习时间;
2、观看天文影片、天文科普片;
3、望远镜技术培训、观看太阳黑子、太阳系行星、星云等。
第十条 特殊活动
1、重要天象观测。
3、野外观测。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条例江苏省口岸中学地理教研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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