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创办于1926年10月,1996年被确认为江苏省重点高级中学,1997年8月成为泰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2001年4月,学校被评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03年11月转评为江苏省首批“四星级”高中,2004年1月学校党总支升格为党委,2005年1月经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江苏省口岸中学”,2005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承办内地新疆高中班,2007年12月学校升格为副处级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76亩,校舍建筑面积60914. m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7.7m2;学校现有绿化面积34711.1m2,绿化率达37.24%,生均绿化面积15.8m2;建有主、辅教学楼4幢,设标准教室68个,每个教室都配有空调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现有高中教学班45个,在籍学生2201人,其中内地新疆高中班9个,学生359人(含有13个少数民族);拥有图书馆、科技楼、多媒体电教室、演播厅、校园网、球类活动中心、校内学生宿舍楼2幢、400米标准田径场、可容1500人就餐的学生餐厅和日常开放的学生浴室等设施,能满足教育、教学及生活的需要。
  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攀升,业绩突出,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江苏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等90多项省、市级以上表彰。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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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制作协会
发布时间: 2017/3/3 9:35:00 被阅览数: 14918 次 来源:江苏省口岸中学
 

江苏省口岸中学手工制作协会章程


为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团队合作精神,加强自我管理与教育,丰富学生精神生活,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做好口岸中学手工制作协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手工制作协会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社团性质

本协会是在学校领导下的校园业余文化团体,接受政教处的直接领导,坚决执行江苏省口岸中学的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第三条  成立宗旨

发挥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科学素养;丰富学生社团生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手工制作协会”是学校政教处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自我动手能力,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创建同学之间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的课余平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而最新开设的兴趣协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机构设置

 协会负责人:丁卫萍

 指导老师:丁卫萍、吴敏、郝存娣

 社长:1名,竞选产生。

 副社长:2名,竞选产生。

第五条  机构职能

负责人与指导人员:

1. 负责人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耐心无私的工作作风;

2. 负责人负责管理协会的经费;协调指导老师之间、指导老师与学员之间的关系;负责指导老师与学员的考勤工作;与指导老师一起研究新作品、购买制作材料;

3. 指导老师管理学员的考勤、制作成品的效果;需要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根据指导人员的工作表现可给予酌情加分。

第六条  竞选制度

(一)指导老师汇总提交书面申请的申请者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通知参加面试学生时间和地点。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参加竞选者互相评价和推荐的制度,可以采用圆桌会议的形式,不必拘泥于过分的正式会场,竞选现场可适当允许非社员类学生旁听,会场需保持安静、整洁。

(三)自由演讲竞选:

1.参加竞选的同学起立或在位置上做3—5分钟的竞选演讲,演讲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自己的优势、对生物学科的爱好、对手工制作协会的认识、竞选的职位以及对今后工作的设想等等。一名竞选者演讲的同时,其他竞选者在笔记中记下心目中理想的相对比较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

2.所有人演讲结束后,开始互相提问,对心目中比较理想的人选进行进一步提问,对之前个人演讲中关于文学社的观点持不同意见者可相互探讨、辩论、诘难。

3.旁听者或委员会可用小纸条的形式写下问题,竞选者,予以回答。

(四)任前公示:领导小组委员会根据竞选结果,拟定各岗位人选,并在校园公告栏、校园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正式任命。

第三章  社员

第七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协会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参与本协会所开展的组织的所有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对协会内工作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四)享有协会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社员义务

(一)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手工制作协会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协会交派的义务;

(二)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三)有宣传手工制作协会、维护手工制作协会形象的义务;

(四)手工制作协会创作遵循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原则,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第九条  加入手工制作协会

申请者应向手工制作协会提交书面申请,经手工制作协会负责人和指导老师表决批准后方可成为手工制作协会会员,并发给相应证书。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协会会员义务,享有协会会员权利。

第十条  退会

(一) 协会会员因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手工制作协会的,应提前两周向手工制作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二) 毕业生自然退出手工制作协会,自毕业之日起,不再享有手工制作协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三) 我协会会员必须保证按时参加协会的活动,有事须向指导老师请假。长期以各种理由或无故不按时参加活动者,自动取消协会会员资格。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一条  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作者和优秀作品,入选的作者在校刊上通报表扬,对特别优秀者,辟专版介绍。

第十二条  对协会会员中表现出色者,予以奖励。

第十三条  凡每学年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按自动离会处理。

第十四条  对严重影响手工制作协会声誉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协会会员,一律取消其协会会员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将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订完善。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手工制作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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