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创办于1926年10月,1996年被确认为江苏省重点高级中学,1997年8月成为泰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2001年4月,学校被评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03年11月转评为江苏省首批“四星级”高中,2004年1月学校党总支升格为党委,2005年1月经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江苏省口岸中学”,2005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承办内地新疆高中班,2007年12月学校升格为副处级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76亩,校舍建筑面积60914. m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7.7m2;学校现有绿化面积34711.1m2,绿化率达37.24%,生均绿化面积15.8m2;建有主、辅教学楼4幢,设标准教室68个,每个教室都配有空调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现有高中教学班45个,在籍学生2201人,其中内地新疆高中班9个,学生359人(含有13个少数民族);拥有图书馆、科技楼、多媒体电教室、演播厅、校园网、球类活动中心、校内学生宿舍楼2幢、400米标准田径场、可容1500人就餐的学生餐厅和日常开放的学生浴室等设施,能满足教育、教学及生活的需要。
  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攀升,业绩突出,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江苏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等90多项省、市级以上表彰。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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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口岸中学网站平台自律公约
发布时间: 2023/12/12 17:20:00 被阅览数: 3930 次 来源:江苏省口岸中学
 

一、总则

为构建清朗、和谐、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护网络文明秩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江苏省口岸中学网站平台依据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管理政策,与用户共同制定《江苏省口岸中学网站平台自律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二、平台倡导以下行为

(1)共同参与网络文明建设,制作符合国家大政方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体现时代发展大势、反映强国建设成就的内容作品,为现代化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心聚力。

(2)共同建立平等友爱的舆论氛围,尊重平台内其他用户。关爱未成年人群体,关照老年人群体,尊重性别平等;不攻击、谩骂、侮辱、诽谤、歧视他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鼓励用户发布原创性、优质性内容,重视文字的正确使用,减少用拼音首字母缩写等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达,自觉遵守语言文字规范;

(4)提倡用户发布积极健康向上的内容,杜绝未经科学论证的内容传播,倡导用户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5)用户首次使用前需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妥善保管账号信息,合理使用账号权限,不以任何方式私自出借或转让用户账号。平台承诺将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处理数据活动;

(6)建议用户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对网络交友、诱导赌博、贷款、返利、中奖、网络兼职点赞员等网络诈骗高发领域及行为应提高警惕。如发觉异常,可随时向平台举 报。

三、平台禁止以下行为

用户发布的内容需符合《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得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等违法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破坏网络文明生态等不良信息

1.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2.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3.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6.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8.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9.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三)违背社会公德等失信行为

1.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

2.发布、传送、传播谣言、虚假信息或其他含有不实信息的内容;

3.发布恶意揣测、曲解平台规范的内容;

4.虚构、冒用他人身份或以非自身合法所有或持有的公司名称、品牌、商标为名义发布信息;

5.使用任何非正常手段获取包括但不限于评论、转发、点赞等虚假数据作弊行为。

四、未成年人保护

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您应在监护人指导下认真阅读本公约,经您的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平台。若您未取得监护人的同意,监护人可以联系平台处理相关账号,平台有权对相关账号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浏览、发布信息、互动交流等)进行限制。我们将与监护人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如果您是监护人,您亦应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义务,关注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养成良好上网习惯,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

平台将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平台义务,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致力于确保平台上未成年人用户的安全与健康,严禁任何人利用平台服务实施虐待、伤害、危害或恶意利用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灌输错误价值观的行为,严禁用户发布、转发以下影响、危害、诱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一)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信息内容;

(二)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信息内容;

(三)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信息内容;

(四)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信息内容;

(五)其他影响、危害、诱导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内容。

五、平台管理方式

江苏省口岸中学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了畅通的举报与侵权投诉渠道。用户如果发现违法不良信息或侵犯个人权利内容,可以通过平台进行举报和投诉,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置进展。具体操作为“扫描首页右下角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后台留言”。

对于违反本公约的行为,江苏省口岸中学网站平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用户账号权限、删除或屏蔽违规内容、封禁违规用户账号等措施,并通知违规用户。如对处置措施有异议,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向我们申诉。对于屡次违反本公约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我们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依法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生效和变更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江苏省口岸中学微信公众号与我们联系。

在规范实行过程中,我们会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本公约,并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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